化夏化学: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获批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首批示范城市群,分别是京津冀、上海、广东。

  早在2020年9月,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就提出,示范期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入围的示范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示范期四年。

  最终入围的三个城市群横跨多个区域,包括由北京市大兴区牵头,联合海淀、昌平、经开区、延庆、顺义、房山等6个区以及天津滨海新区,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山东省滨州市、淄博市等共12个城市(区)组成的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由上海市牵头,联合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浙江省嘉兴市、山东省淄博市、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等6个城市(区)组建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上海城市群;由广东省佛山市牵头,联合省内的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中山市、阳江市、云浮市以及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淄博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六安市等地组建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广东城市群。

  据悉,三个城市群将分别由财政部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氢能供应两个领域给予补贴,补贴的具体方式是通过积分核算,补贴金额上限为15亿元和2亿元。

---来源:中国化工报